发布单位: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3-04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影像专业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职称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非社区类);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适合男性。
二、招聘名额:1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5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江都区宜陵镇新宜路94号)。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或个人简历表投至邮箱:1287612992@qq.com,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网上报名者将报名材料制成jpg格式上传至报名邮箱内。
4、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报名表》并发放《准考证》。网上报名者将《报名表》传至指定邮箱:1287612992@qq.com。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科目与内容: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医学影像学。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为网上报名者,笔试时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所有材料原件需与报名时所提供的一致后发放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名人数若大于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可直接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区卫健委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514-86539196;咨询电话:0514--85182578。
扬州市江都区宜陵中心卫生院
2020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