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单位:宁海县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03-03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生),具体见招聘计划表。

(五)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8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县级医院的,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5年及以上,不作学历、学位和规培要求。

(八)宁海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在报名前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取得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点击下方“立即报名”填报上传个人资料。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间:2月28日9时-3月15日16时。

(二)需提交的材料:参加面试时现场提交。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和成绩单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贴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和签约

考生报名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和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同一岗位最后一个指标出现并分时,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拟签协议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六、考核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书(招聘职位对规培不作要求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规定。

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的,均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海县卫生健康局网站上公布。

(二)相关待遇。

1、招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2、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培证书的引进人才,试用期内可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后的薪酬待遇。

3、对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给予15-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人才,在宁海县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一次性给予实际购房总额30%,最高35万元的购房补贴;给予新引进的医学博士或正高级职称卫生人才15万元的安家补助,给予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可免费申请出租型人才安居房。

5、优先入选“培英计划”,由学科带头人“一对一”带教培养,优先选送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培训。

6、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其他相关政策优惠。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五)差旅费补贴。参加面试的考生将适当予以差旅费补贴,面试结束后凭有效票据(交通费、住宿费发票)报销一次单向差旅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

(六)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不少于5年(不含进修时间)。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胡老师0574-59973980,13506881156(微信同号);王老师0574-59973968,13857420976(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574-59990010、65578749

 

 

附件.2020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宁海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卫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xlsx

文章来源:宁海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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