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丽水人才网发布时间:2020-02-24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医院是丽水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技岗位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需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五)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丽水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lsszyy.com.cn/)
(三)考试
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紧缺专业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按分数高低以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丽水市中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相应岗位。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
比例计算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中医院会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丽水市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与科教处:0578-2091279
丽水市中医院人事处:0578-2124095
附件:《丽水市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中医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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