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沛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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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现决定沛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沛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职称资历要求
①2019-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取得岗位资质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备与职务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县域外专业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优先。
4.不限户籍;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近3年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年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周六下午不办公。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现场报名地点:沛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沛县新城区汉源大道69号、人民医院科研楼三楼西头);
4.网上报名:请下载“沛县人民医院应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二),个人填报、手写签名确认后,与其他“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一并做成PDF文件压缩包,文件名为“专业 学校 学历 姓名”,发送至pryzzrsk@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每人能选择3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报名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20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019-2020年本科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⑥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若没注册暂不需提供)
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⑨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需提供)
⑩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报告单复印件
⑪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⑫个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5张
⑬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1,研究生随时开考,其余考生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顺时等待,年内岗位继续有效。
(三)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能力,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同时确定参加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合格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组织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试用期合同,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同类同级人员标准执行,初次就业和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初级职称和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参加资格复审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监督电话:0516-68162131(院纪检监察室)
八、本公告由沛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9656795、68162132(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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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沛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