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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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疗机构,是内蒙古医科大学和包头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和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项目合作单位。医院承担着全区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重任,承担着对全区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及多个国家级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任务。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先进单位”、“百佳医院”、“中国医学基金杨崇瑞妇幼卫生奖励基金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首府十佳百姓公益医院”、“服务百姓健康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内蒙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平安医院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项目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诊运行,新医院占地220.5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拟开设床位800张,新医院将围绕“三个医学中心”进行建设,即:围产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和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新院通过具有鲜明特色的医疗与保健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成为广大妇女、儿童就医的首选医院。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3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25周岁以下指199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信息。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2019年12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月2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nmgfybjy.org.cn/)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步: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7日8:00-2020年1月3日15:00。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地点:呼和浩特市。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mgfybjy.org.cn/)自助查询。
4. 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官网另行发布。
2.携带材料: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证、职称证(初级、中级、高级)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白底免冠照片;登录学信网网站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需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材料(工作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26日前)。
3.资格复审未通过者进行等额递补。
4.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体检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体检和考察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九)试用期: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十)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十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十二)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十三)本次考试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四)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医院网址:http://www.nmgfybjy.org.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快速路18号(哈拉沁路以东、北二环快速路以北)
电子邮箱: nmgfyrsk@126.com
联系电话: 0471-6691041
监督电话: 0471-6357006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