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六安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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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主管部门批复,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下半年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要求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计划表中所列“年龄”中“30周岁以下”为1989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ayy.cn:8000)进行报名,网上初审合格后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现场报名需提交资料:
1.《六安市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一份,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半贴于报名表左上角)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语、计算机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5.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奖励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社保参保证明及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8.现单位工作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现就职医院等级、参加工作时间、科室及岗位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一份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1日—12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正常接受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六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楼215室。联系电话:0564-3338902,3933093。
(五)其他要求:考生现场报名时签订《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医院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及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岗位的)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经历阅历、专业知识应用、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三)总成绩。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按5:5合成计算,成绩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优先;若学历相同,以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
考试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合成总成绩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安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按照相关规定,六安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比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参加并监督招聘工作;
(二)本公告内容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4-3338902,3933093。
六安市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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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六安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