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威海市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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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海市妇幼保健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威海市妇幼保健院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重症医学科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五)40周岁(1978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外科学专业,基础学历要求国家统招全日制五年制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从事重症医学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光明路51号,行政办公楼602室)

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到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威海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4、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测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对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人事科联系电话:0631-5271215。

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2月11日


文章来源:威海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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