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南京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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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内高层次卫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创建于1984年12月,历经3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同时也是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南京市惠民中医医院。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区中医医院急救分站设在院内。医院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0亩,医疗用房6.5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占地面积33亩,预计“十三五”期末建成一幢集医教研、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医院现核编床位500张,设12个标准病区,“十三五”期末将达到1000张床位,25个病区。目前,在职职工910名,其中硕、博研究生98名,高级职称106名,中级职称209名。南京市名老中医2名,南京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2名,副教授、讲师29名,外聘省市高水平专家教授和名老中医30余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等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至12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江宁区中医医院网上报名邮箱:jnzyyrsc@126.com;
江宁区中医医院现场报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人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657号门诊楼十楼1005室);
3、报名材料:《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2019年12月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执业证书、规培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网上报名需将报名表(附件2)和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方式:姓名+招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现场报名需提交上述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须于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报名地点进行复审,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现场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现场审查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在江宁区人社局、江宁区卫健委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公开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025-8715512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卫健委行风科:025-5228577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江宁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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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京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