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曲周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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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按照2019年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人数和岗位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其中,医学类岗位不限户籍,护理类岗位限邯郸市户籍(邯郸市户籍是指本人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人员,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可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报名第一天)。
6、招聘对象
(1)医学类岗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对毕业证书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2)护理类岗位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对毕业证书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曲周县在编医护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临床医学5名,中医学5名,病理学1名,麻醉1名,医学影像学2名,影像技术学2名,中药学1名,药学1名,医学检验1名,护理学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曲周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凡应聘者与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公开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曲周县政府网站(http://www.qzx.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每人只准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按照要求填写《2019年曲周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曲周县新光路东段路南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局)。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1)《曲周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本人户口页,配偶是邯郸市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及其证明信(如岗位有要求);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
(6)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于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以在笔试结束后次日到县人社局(县政府204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各岗位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并通知报名考生,退回报名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3.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共一张试卷,试卷分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护理类岗位考试内容为: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②医学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②医学基础知识。试卷满分200分,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在本县县城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根据各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设9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后一周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考生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和能力,同考场同岗位面试内容相同。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采取蛇形分组,则在面试前3天在曲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
(5)面试打分。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5.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三龄两历一身份”、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8.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经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的常用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社局)
(七)监督电话:0310-8858505(曲周县监察委)
六、附则
本公告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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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曲周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