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永胜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永胜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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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人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编外人员37名。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条件、执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⒈药剂人员:2名;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⒉放射技师:2名,限男性。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学历可放宽至专科及以上);丽江市户籍。

  3.超声医师:3名。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执业资格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4.康复治疗师:4名;其中康复治疗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年龄30周岁以下;云南省内户籍。康复治疗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名;年龄30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如本科学历出现无人报考和录用人数不到实际招聘人数而空岗的情况,将空岗名额调剂到专科学历岗位招聘。

  5.临床护士:13名;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丽江市户籍。

  6.特岗护士:3名,限男性,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丽江市户籍。本岗位工作为手术室、ICU、供应室,因工作特殊如出现无人报考和录用人数不到实际招聘人数而空岗的情况,将空岗名额调剂到临床护士岗位招聘。

  7.临床医生:5名,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8.急救中心调度员:2名,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9.文秘:2名,文秘及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10.财会人员:1名,财会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具有从业资格或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丽江市户籍。

  同一报考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27日(上午8:30至下午5:00)。非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永胜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小会议室,联系电话0888-6521901。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办牵头,医务科、护理部配合完成,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现场填写《永胜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名。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主要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拟于11月28、29日进行,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1.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永胜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管理与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照《永胜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及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从事招聘、考试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永胜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永胜县人民医院

  2019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永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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