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为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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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无为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0名(详见附件《无为县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组织方式
2019年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自主择岗、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9日(含)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及办法
2019年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自主择岗、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无为县金塔路住建大厦二楼)。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5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无为县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上午
报考人员于11月28日-29日(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到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医学相关专业笔试科目为《医学解剖学》、《生理学》。
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下环节记分时均按此原则执行。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现场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卫健委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卫健委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对于进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面试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交纳面试费80元/人(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各科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方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无为县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自主择岗
根据考前公布的招聘岗位组设岗情况,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岗位依次进行自主择岗(择岗时间另行通知)。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和无为县卫健委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509)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组织保障、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工作由无为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为了保障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进,成立无为县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它事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无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及后续信息通过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和无为县卫健委信息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4509)统一发布。
本方案由无为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6616103 (无为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 0553-2532611 (无为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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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无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