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天河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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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根据《天河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医和心理医生服务项目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校医共计2人,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公共卫生或护理。
二、报考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技能要求。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初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以年龄限40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临床医师、中医师要求有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公卫医师要求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护师要求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电子报名、笔试、现场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报名邮箱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1月12日17:30时止。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将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xcjsqwsfwzxzp@163.com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要求:要求报考人员服从统一分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筛查。主要审查学历、学位证及其资格证书等鉴定证明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笔试无效。
2.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11月14日(周四上午9:00进行,时间120分钟。)
(2)笔试地点初定在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室(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盛路10号三楼)。笔试地点视人数而定,如有调整,另行短信通知。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短信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先由应聘者垫支,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入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报销。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至本中心相应工作岗位或本中心所负责的学校担任校医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聘用校医工作的既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除外),同时每年可享受4周学校暑假和2周学校寒假。
(二)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相同学历、职称的编外人员一致,聘用校医人员享受学校寒暑假期间待遇与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材料。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876202。
附件下载: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校医资格条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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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