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时间: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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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5 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1岁,即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八)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岗位中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电话咨询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程老师,联系电话:023—76672106。
特别提醒: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岗位1-2号: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502室报名。咨询电话:023—76676713。联系人:邓老师
(2)岗位3号: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秀山自治县教委1号楼303室报名。咨询电话:023—76868800。联系人:杨老师
(3)岗位4-25号: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705室,咨询电话:023—76672237,联系人:程老师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19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3)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4)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11月14日20点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xs.cq.gov.cn/index/,网址下同)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业务能力操作、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一览表》(附件1)。考核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报名人数大于和等于1:10的岗位,在业务能力操作或面试前增加笔试,卫生系列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员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业务能力操作或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业务能力操作或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业务能力操作或面试。若经确认自动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3次。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或业务能力操作成绩
增加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或业务能力操作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具体按照渝人社发〔2016〕281号中《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执行。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到县卫生健康委下属县人民医院儿科专技人员、妇产科专技人员、口腔科专技人员、麻醉科专技人员、放射科专技人员、B超室专技人员,县中医医院临床专技人员、中医专技人员,县疾控中心放射科专技人员、传染病防治专技人员,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专技人员,县妇女儿童医院临床专技人员,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临床专技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聘用到县卫生健康委下属县疾控中心卫生检验专技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卫生检验技术类(师)任职资格;县妇女儿童医院检验专技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检验技术(师)任职资格,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关系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转聘、流动到县外其他事业单位。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秀山自治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秀山自治县2019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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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