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太和县中医院发布时间: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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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养老、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全国示范中医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县级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医院开放床位1700张, 现有正式职工161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89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国家级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4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6个,安徽省名中医8人、江淮名医1人、阜阳市名中医14人,安徽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7人、硕士生导师9人。
学科建设齐全。设有52个专科专病门诊、17个医技科室、39个临床科室,其中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肝病科、骨伤科、治未病科)、省级重点专科7个(骨伤科、心病科、肿瘤科、针灸科、推拿科、肝病科、儿科)、市级重点专科9个。
医疗设备先进。拥有全省县级首家全新进口的320排640层、64排128层螺旋CT,3.0T、1.5T核磁共振,以及直线加速器、大C臂、DR、体外循环机等总价值达1.9亿元的现代化医疗设备。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医院实际情况,2019年下半年计划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4名,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院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人员2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统招全日制应、历届本科及以上(且具备相应学位)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0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8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至太和县中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报名。
2、信函或网报: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照片扫描件发至邮箱:ahthxzyy@163.com,经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试。
3、招聘考试资格验证合格人员将在太和县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4、人事科联系电话:0558—8519581;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现场报名材料提供:个人简历(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及其它专业技术相关证件材料。
网报材料提供:个人电子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相关证件扫描件材料。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五、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等信息将在太和县中医院网站官方公布(请及时关注院官方网站)。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按规定给予其体检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中医院公示栏和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若材料与招考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录用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具有医师资格证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相关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根据县主管部门要求和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对符合入编条件者,经主管机构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请纳入医院编制管理。
九、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519200、0558-8519669
(二)信息咨询:0558-851958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本《公告》由太和县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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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太和县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