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直属4家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15名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单位: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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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所属4家事业单位拟面向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15名(详见附件)。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单位有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妇幼保健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成都儿童专科医院、成都市青羊区中医医院,四家医疗机构均属于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重庆医科大学、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四所院校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见附件1)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脱产生。
三、应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9年10月31日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
2、2019年11月12日西南医科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
若驻点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招聘满额,将取消驻点西南医科大学双选会。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10月25日至10月30日,报考者将《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送至报名邮箱(rsykjk@163.com )。网上报考者须携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就读院系及专业证明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于10月31日上午到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网上报考者未到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面试。
2、现场报名。报考者可提前在学校就业网站上下载或现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就读院系及专业证明等)、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由我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是否最终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我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为准。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后组织面试;无法合并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无法合并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方可进入体检。
七、体检
我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青羊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区卫健局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青羊区卫健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双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协商签订违约协议条款及违约金。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在毕业后,由青羊区卫健局负责验证其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书等),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青羊区卫健局报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一律办理新聘用手续,一律执行试用期管理制度。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根据考核招聘文件规定,经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应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单位需与其约定不少于5周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约定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与财务科,028-86268536;监督举报:成都市青羊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86954318。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区卫健局2019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成都市青羊区卫健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文章来源:成都市青羊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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