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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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关于青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批复》(沧人社字[2019]133号)及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
招聘对象为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9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为青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青县政府网站(http://www.qingxian.gov.cn)查询报考信息。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要求具有青县常住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24日至1984年10月24日);
8.凡报考此次招聘的考生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0月24日。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普通类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9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3日在青县政府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9年10月28日下午5:3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
电话:0317—4022030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9年11月1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6.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2),低于1:2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司法局公正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计岗位、卫健局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法制岗位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
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乡镇卫生院、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除会计岗位以外的岗位)、卫健局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除法制岗位以外的岗位)、卫健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考试内容为:
临床、医学影像岗位考试内容为临床专业相关知识。
中医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知识。
护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相关知识。
药剂岗位考试内容为药学专业相关知识。
口腔岗位考试内容为口腔专业相关知识。
检验岗位考试内容为检验专业相关知识。
公共卫生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专业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降低或减少后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6日下午5:30到青县人社局事业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和除以其余评委数,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人社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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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