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山市公开选调医共体牵头医院及部分市属医疗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江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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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关于下达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江编办抄〔2019〕24号)精神,决定公开选调医共体牵头医院及部分市属医疗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等基本要求

选调单位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学历

要求

所学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江山市人民医院

儿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儿科学、儿童保健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或全科,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含省定中级、社区副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江山市中医院

公共卫生

1

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公卫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内科医生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本市医共体各分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2、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年龄等条件;

4、截至报名日止在本市医共体各分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岗在编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通过自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1张、工作年限、从事公卫工作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单位出具),获卫生专业最高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本人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5、招考计划和报名人数比例按不少于1:3开考,若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取消本专业选调计划。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实际选调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基础附加分

1、职务:现任中心卫生院院长加0.6分,现任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乡镇卫生院院长加0.4,现任乡镇卫生院副院长加0.2分,现任中心卫生院中层加0.1分。

2、年度考核: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每评为一次优秀加0.2分。

3、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0.2分。

4、荣誉称号:2016年以来个人获省政府、市(地)政府、县(市、区)政府本专业荣誉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获省、市(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本专业荣誉的分别加0.5分、0.3分、0.1分。参与团队获取以上项目的按0.5系数加分。以上项目同时获得的,按最高标准加一次分。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及基础附加分合成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选调岗位的要求执行。

(六)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结合选调单位意见,由局党委班子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致使选调人员达不到实际选调数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相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主要信息将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者自行留意。

2、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冒名顶替以及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参与选调时要注意了解选调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选调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4、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5、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咨询电话:0570-4015273、4110109。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江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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