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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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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解决我县县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9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109人(具体见附件《伊通满族自治县2019年招聘医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种类与申报学科对口。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本科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资格不计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9年7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10月25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00--4:30
报名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9年招聘医师岗位及资格条
件一览表》。
五、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领导带队,人大、政协、纪检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组成现场监督指导和评价组,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六、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
5.《面试考核表》(附件2在网络专题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七份(复印有效),有0.5mm黑色中性笔填写好应聘需要填写部分。《面试考核表》在面试时递交评委。
考生在投递简历报名时必须明确应聘的岗位,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名资格。
(三)面试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副主任医师职称专家七人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考官主要围绕考生的言语表达、专业技术知识、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3.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接受社会监督。
4、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的考生(时间另行通知)到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报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事业编制,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七、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应聘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4.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有志之士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电话(0434--4219889)进行咨询。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yitong.gov.cn/zw/tzgg/201910/W02019100835808303403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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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