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龙岩卫生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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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强龙岩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选拔引进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不断改善人才结构,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公告。
一、岗位安排及政策待遇
(一)本次选拔引进的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请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详见附件《龙岩市2020年国内一流医科大学优秀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7年。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引进5年内,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4000元生活补助,并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符合享受龙岩市引进人才落户、配偶就业、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政策待遇的,由市卫健委协助申报。引进生享受缩短申贷缴存时限、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至现有标准2倍、优先保证贷款发放等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引进生子女,要求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可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办理入(转)学手续。
二、选拔引进资格条件
1.国内一流医科大学(重点为原985、211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位的高校、中医药大学全国综合排名前10位(仅限市中医院招聘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福建医科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对愿意从事紧缺专业(精神卫生、病理诊断)的福建医科大学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近五年内毕业的国内一流医科大学(重点为原“985”、“211”高校)、全国医学院校综合排名前30位的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未曾在龙岩市区域内工作过,且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7年。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精神卫生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者,给予2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选拔引进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龙岩市委人才办、龙岩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市卫健委通过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龙岩人才发展集团官网、龙岩卫生人才网、校园bbs、校园就业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发布选拔引进公告。
(二)政策宣讲。公告发布后,市卫健委组织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成立招聘小组,将前往相关高校进行政策宣讲。
(三)现场招聘。招聘小组通过“现场面试+考察谈话”的方式,经面试合格的,可现场直接签订意向合同书。
(四)网上招录
1.报名。2019年10月10日,“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开通网上报名入口,未参加现场招聘的毕业生可登录优秀毕业生申报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简历。
3.面谈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龙岩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适时统一发布面试公告,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4.签订录用意向合同。经面试合格的,可直接签订录用意向合同。
四、公示。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在“龙岩市人才发展集团”“龙岩卫生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五、体检。拟录用人员待来龙岩报到时,进行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入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由龙岩市卫健委及相关单位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不得在龙岩市医疗卫生单位就业。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应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20年12月底前,提供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逾期视为放弃。
4.其他不尽事宜,由龙岩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7-3298363。
附件:(温馨提示:请点击下载)
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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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龙岩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