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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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技能等条件;
(三)报考高级岗位年龄要求为50周岁(含)以下(196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年龄要求为45周岁(含)以下(197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报考初级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0月8日为截止日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包括规培证书)或成绩合格单,均须于2019年10月8日之前取得。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联系医院人事科,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医院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凡与医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8: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9日11:00—10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dzfybj.cn(德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5日16:00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网上资格审核和相关事宜的解释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给予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经网上资格审核,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该岗位取消,不再组织考试;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名额。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医院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打印《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和专业技术面试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18日,每天8:00-17:00。
2、现场审核资料: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初级、中级、高级岗位需提供《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无工作经历要求的初级岗位需提供《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术面试,笔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考生于2019年10月21日8:00-10月25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专业技术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初级岗位采用
笔试和专业技术面试方式考试,笔试和专业技术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术面试,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术面试;专业技术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和专业技术面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中级、高级岗位及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岗位的考生以专业技术面试方式考试。70分为合格线,专业技术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同分者,采取按专业技术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专业工作年限长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各招聘岗位以合格线以上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考察。
考察阶段应聘有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见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的须提供“解除合同证明书”。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医院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医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上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工资、福利执行德州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534—2226728
监督电话:0534—26222780534—2687084
附件:
1、2019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9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1、2019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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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