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单位:沈阳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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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在岗位要求中注明),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沈阳市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照医院标准执行。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聘用当月起缴纳。
2、按照沈阳市有关规定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给予3年每月1000-2000元资助,对新落户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首次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分别按每月800元、400元和200元标准,给予最多3年租房补贴。
3、对列入市顶尖、杰出、领军、拔尖人才的,医院分别在市拨款基础上再给予对应的科研基金。带来省市级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创业团队和个人,医院给予提供科研经费。针对海外归来的人才,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一定安家费和科研费。其它有特殊业绩的人才医院可提供相应的科研支持和奖励,提供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平台建设等,科研、论文、新技术项目给予奖励。
4、优先选派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新技术新项目能填补医院学科空白、创建省市重点专科、具备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可任病区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给予人员、设备及绩效奖励特殊倾斜,学科带头人作为科主任后备人选。
5、在招聘中医岗位可对确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8日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四、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8日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时—2019年10月14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hszhyy/leader.html#/index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报名后2天内登录查看是否审查通过。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10月14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15日中午12时前可以改报,自10月15日12时起改报名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使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考生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除外护理本科)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 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护理本科岗位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没有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优先录取。
(三)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知识。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最终拟录取人员以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为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卫生类专业岗位需医、药学类院校毕业方可报考。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信息。
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师岗位要求有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考试合格成绩单(七年制不要求),护理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有护士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生可以先网上报名,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合格证明材料及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无法及时提供则取消报名资格,其它条件详见职位信息表。资格审查人员、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沈阳市卫计委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医院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咨询电话:024-2296-3382
纪检监督电话: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纪委 024-2296-3441(仅供投诉举报,考生咨询请勿拨打纪检监督电话,以免影响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市卫健委:024-23412561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hszhyy/leader.html#/index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2019年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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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沈阳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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