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建瓯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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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南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南平市人才工作的十条措施》,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2019年建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的复函》【南人函(2019)127号】精神,吸引更多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来建瓯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招聘一批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医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聘用紧缺急需专业卫技人员36名,其中:①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0名;②乡镇卫生院6名。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9年建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2日至2001年9月12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另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南平市的,指2019年9月12日前常住户口在南平市的人员,2019年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户籍关系仍在外地中介机构的未正式入编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南平市的岗位。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19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9月1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9月12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流程和报名方法
(一)招聘方式
1.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考核人选。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
2.现场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实行现场面试签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另行组织开展面试,择优聘用。由市人社和卫健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建瓯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技教育股(建瓯市中山西路304号7楼708室);联系人:林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599-3820223 0599-3850539 。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同时,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查:现场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2019年建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
四、面试
(一)报名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组织开展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负责组织面试。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等将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成绩作为考核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三)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报经建瓯市人社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
(一)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以及经现场面试签约的考生,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三)南平市外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在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最低服务期限满5年。
(二)因卫健系统岗位特殊性,招聘时不要求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若到期未能取得,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二)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三)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四)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六)我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和2019年报考我市卫健系统已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
(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八)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本次录用的紧缺急需人员不享受《南平市2017年党政人才储备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中的安家补助;
附件:《2019年建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岗位简章》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瓯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文章来源:建瓯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