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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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9年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9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有3家单位招聘12人,其中: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槐荫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人、槐荫区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18日09:00-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1:00-15:00
缴费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11:00-24:00
报名、缴费网址: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yi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审核时使用),并自2019年9月23日9:00至笔试开考前当天均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本人直系亲属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9月19日09:00-16:00到槐荫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济南市槐荫区段北东路2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考生本人直系亲属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增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专业要求不同分为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口腔医学)(A类)、中医类(B类),各类均考一科。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超声诊断、口腔医学)(A类),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和医学临床专业知识;中医类(B类),考试内容为中医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选名单确定之后,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网上报名一致的2寸免冠照片4张、《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与《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其他的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佐证时间需与执业证注册时间相一致)。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增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每项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人员的得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和选岗
考察体检工作由槐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诚信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选择。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弃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由应聘人员与落编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为了便于考生及时、快捷的查询招聘的相关信息,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布、通知等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1-58621610。
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2019年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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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