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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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经省、市、区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禹王台区2019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4名到乡级医疗机构工作。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禹王台区汪屯乡卫生院、南郊乡卫生院。
2.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名。其中:临床医学3名,中西医结合1名。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附件)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全日制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禹王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开封市金梁里街66号院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交用A4纸打印的本人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从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http://www.yuwangtai.gov.cn)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张。
2.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往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医师资格证)等附件中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5.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专业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员的比例至少达到3:1。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各考生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禹王台区卫健委三楼会议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者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并提前到面试地点审验证件和抽签。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公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聘用公示和待遇保障
(一)聘用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2.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在服务期内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区招乡用、区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区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区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九、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十、其他
(一)报考人员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禹王台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唯一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
禹王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371-23330021
禹王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1-22371013
监督举报电话:
禹王台区纪委监察委0371-23366522
禹王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