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招聘专职研究员启事

发布单位:浙江大学药学院发布时间:2019-09-05

医直聘为您免费提供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简章资讯。

医直聘每日新讯息,点击进入 医直聘人才网>> ;

全国最新公开招聘,点击进入 全国公开招聘>> ;  

本地更多招聘公告,点击进入 浙江公开招聘>> ;



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认证的,符合《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涉及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药物、化妆品和兽药等安全评价。为加快推进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研究人员8-10名。

一、岗位要求

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及要求

专业

学位

其他条件

专职研究员

2-3人

1.负责完成科研队伍、实验室的建设,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

2.协助完成实验室日常事务管理及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3.完成课题组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药理学/药物毒理学

博士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3.获得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博士学位,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5.已有至少发表或录用SCI论文1篇。

4. 熟悉新药研究相关的指导原则,国内外法律法规,具有从事新药临床前药理毒理等研究工作经验者优先。

2人

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2人

药物代谢

2人

药物分析

 

二、岗位待遇

1.专职研究人员实行基础年薪+绩效奖励的薪酬机制,年薪20万以上,具体详谈。

2.专职研究员岗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聘期内表现优秀者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聘期管理

1.专职研究员聘期一般为3年,考核优秀者可续聘一次。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根据个人职称和考核面试确定。

四、聘用程序

拟聘人员经药物安全评价中心面试,药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再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五、其他

专职研究员在聘期内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的,可申请学校“百人计划”教师岗位。

六、材料提供

请申请者将详细的个人简历、自研究生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连同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文件夹,以“姓名+应聘专职研究员”命名,发送至mengshuliu@zju.edu.cn。经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应聘材料将予以保密,恕不退还。招聘信息长期有效。

 

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药学院

2019.08.26


快捷投递

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

用附件简历投递申请成功率提升20%

文章来源:浙江大学药学院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公开招聘资讯均来源于招录官方网站,由医直聘整理编辑,如遇报考疑问请咨询招考官方。若涉及版权或 错误信息,请反馈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