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发布时间: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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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21年,前身是一所比利时公教医院,名为归绥公教医院,1984年10月更名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一直沿用至今。医院创建于烽火遍地的战争时期,成长壮大于热火朝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腾飞发展于繁荣昌盛的改革开放新时代,2009年新医院投入使用,医院建筑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医院各科室设置合理,设有48个临床科室,16个医技科室,28个行政后勤科室和ICU、NICU及RCU等重症监护病房,设计床位1500张,编制床位1000张,开放床位1200张。经过近百年的励精图治与锐意进取,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承担着全市301万人口的主体医疗保健任务。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助产士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医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助产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合同制助产士12名。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熟悉临床助产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操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60米;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不包含五年制大专),助产(士)专业;
(六)具有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全国考试合格成绩单;
(七)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应届生除外)。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于2019年9月2日8:00-9月9日17:30于http://www.hsdyyy.org.cn(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本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简章、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及缴费
1.网上浏览报名及岗位情况:考生在2019年9月2日8:00-9月9日17:30期间,登录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网站浏览岗位情况。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8:00-17:30;现场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行政楼1楼东大厅(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
3.现场报名合格者,现场缴纳报名费7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4.现场报名需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助产士报名表(网上打印并认真填写);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全国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除外)。
注:(1)-(6)项复印件请严格按顺序装订后提交。原件审核确认后返还本人。照片经美图后和本人差别太大的,不予报名。
(四)考试
1.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实践技能考试。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助产士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2)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必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8:30,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成绩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3. 实践技能考试
(1)实践技能考试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以考核助产士基本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2)实践技能考试只提供汉文试题,且必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1:3比例进入实践技能考试人选,实践技能由实践技能考官当场进行评分。
(5)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4.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人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2.经我院考核后拟聘人员将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医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实习期6个月,实习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者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最多进行3次。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
(四)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邮政编码:010030;联系电话:0471-5281770、5281668、5281144。
九、监督部门电话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0471-4606783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纪检监察科:0471-5281155、52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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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