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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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乐陵市中医院医疗队伍建设,适应医院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2019年乐陵市中医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17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8月21日之前取得。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已在乐陵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9:00—8月29日16:00
报名地点:乐陵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办公室(乐陵市枣城南大街204号)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乐陵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乐陵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办公室(乐陵市枣城南大街204号)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40元。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用专业技术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乐陵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陵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乐陵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6329201
乐陵市中医院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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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