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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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32名(均为事业编制),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22名;
2.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0名。
3.专业技术人员27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要求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需具备下列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G4 | 学科 带头人 | 4 | 研究生 | 博士 | 皮肤病与性病学、内科学(风湿病、呼吸系病)、临床医学(风湿病、呼吸系病)、肿瘤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具备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G5 | 学科 带头人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妇产科学)、中医内科学 | 具备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相关工作经历 |
G6 | 临床 医师 | 11 | 研究生 | 博士 | 临床相关专业 | |
G7 | 医技 科室 | 5 | 研究生 | 博士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遗传学、GCP(药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 | GCP初始学历须为药学专业 |
J14 | 心血管内科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心血管病)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J20 | 重症 医学科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重症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者执业注册范围为重症医学 |
J21 | 急诊科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J24 | 超声 诊断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J29 | 核医学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有三级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J31 | 专科 护士 | 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护理学 | 具备省级危重症护理、急诊护理、心血管护理专科护士证书,并有三级医院相应科室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情况表 |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B1 | 心内科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内科学(心血管病)、临床医学(心血管病)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2 | 全科医学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全科医学、内科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3 | 儿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4 | 普外科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普外)、外科学(普外)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5 | 骨科 | 1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外科学(骨外),临床医学(骨外)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6 | 麻醉医师 | 3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麻醉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7 | 重症医学科 | 2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重症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工作经历者执业注册范围为重症医学 |
B8 | 急诊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 研究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9 | 心电图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内科学、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
B10 | 耳鼻咽喉科听力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听力学 | |
B11 | 眼科功能检查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科学 | 眼视光学专业毕业生需具备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质;研究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12 | 皮肤科辅助检查医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研究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B13 | 药学部 | 3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药学、临床药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 全日制学历中至少有一个为药学专业 |
B14 | 病理技师 | 1 | 本科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病理技术、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 |
B15 | 麻醉护士 | 4 | 本科 | 学士 | 护理学(麻醉方向) | |
B16 | 血透护士 | 3 | 大专及以上 | 相应学位 | 护理学 | 具有江苏省血液净化上岗证或在江苏省指定培训基地进修3个月及以上并获得进修证 |
合计 | 27 |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3日至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无锡市中山路68号,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妇儿中心12楼);电话0510-68562956 联系人:黄老师。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均需现场审核资料,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4.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及2018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附件1)、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规培合格证(若2019年已通过考试目前尚未取得证书,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英语、计算机、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另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有工作经历者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附件1)、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从业经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若2019年已通过考试目前尚未取得证书,需提供考试合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注册证书、英语、计算机、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另请务必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5.报考人员请下载博士个人简介表(附件2)或硕士个人简介表(附件3)或个人简介表(附件3),并按模板填写后于现场报名前发送至人事科邮箱wx2hh@126.com。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端及紧缺性人才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应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每位考生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核与公示
编内人员:
1.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考试时间初步定在报名截止后2-3周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公告栏。
编外人员:
(一)考核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核方式
护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及技能操作方式;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公布,以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或面试及技能操作人员名单。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3)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4)护理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 考核内容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三)考试时间初步定在报名截止后2-3周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医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市卫健委审核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市卫健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卫健委以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本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依据拟聘人员到岗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并及时将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603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0510-8182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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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