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潍坊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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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57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19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东街与金光路交叉口)一楼西区4号窗口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潍坊高新区2019年公开招聘医院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②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照片黏贴处,2张贴登记表下方);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岗位应聘人员以全日制大专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高中毕业证);④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⑤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岗位,可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见附件1)。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笔试收取考务费40元,面试收取考务费70元。
(三)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聘用人员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网页(http://www.wfgx.gov.cn/rgzx/gzxx/tzgg)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通过网页及时了解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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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潍坊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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