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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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海门市医疗卫生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海门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指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海门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周一) 9:00--11:30, 14:00--17:00。
报名地点:海门市公共卫生中心1201室(海门市张謇大道889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2019年海门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系委托报名,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及受委托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无人报名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08”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相应核减招聘单位计划数。岗位取消和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情况以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发放《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核且领取《准考证》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1.5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公布。体检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men.gov.cn ,政府工作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人事信息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报考岗位代码为“08”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现场自主选择医疗卫生单位(时间地点由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用工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用工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实行非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薪酬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0513-82212771(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律监督:0513-82296500(中共海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海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