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宝塔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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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方案》(延区卫党发〔2019〕8号)精神,现就面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聘区属医疗单位院长(主任)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办法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和政府聘用人员中实行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6年12月底以后出生)。
2、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聘任不得超过8年。
3、从副职聘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6、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四、公开选聘职位和程序
(一)选聘职位
区人民医院院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院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在全区范围内发布选聘公告。
2、资格审查:由局党委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参加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演讲答辩。参加演讲答辩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3、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应聘人员进行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并进行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由评委打分,占总分值的40%,民主测评在应聘单位全体职工中进行,占总分值的30%。局党委对应聘者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并予公示。
4、组织考察:局党委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列入考察对象的人数应多于聘任职位数。由局党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占总分值的30%。
5、讨论决定:依据应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现实表现、考察得分等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提交局党委讨论决定,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
6、办理手续:院长(主任)拟聘人选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由区局党委向拟聘人员颁发聘书。
公开选聘时,一个职位报名人数如达不到2人,不再进行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直接进入组织考察,按相关程序进行聘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13日。
报名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科
联系电话:0911—8819012
联系人:王海斌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担任领导职务聘任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宝塔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