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广西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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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和充实凌云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全县执业(助理)医师稀缺问题,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百色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百发[2019]3号)和《中共凌云县委员会凌云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凌云县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凌发[2019]7号)等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0名,具体详见《凌云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或者获得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通过2018年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视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报考人员提供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成绩单,经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审查属实后,可以作为报考相应岗位的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9日至2001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已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原报考职位(岗位)规定服务期限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七年的人员;
5.家庭成员有从事“民族资产解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9日起,可以登录百色人才网(http://bs.gxrc.co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百色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药政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打印准考证。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考生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00—8月23日18:00。
(三)面试。
1.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药政股按照《计划表》招聘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试题。面试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命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负责,面试题目、题本和相关表格由该机构统一印制。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
3.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面试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抽调人员。相同岗位必须由同一组考官小组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个人姓名的,面试成绩计0分,透露其他个人情况信息的,扣减面试成绩5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凌云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面试时间: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凌云县(具体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
参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并对相关证件原件核实后给予额外加分:
1.在报考岗位要求专业范围内,在职大专学历的加2分,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加3分;在职本科学历的加4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
2.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卫生系列初级(士)职称的加2分;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的加3分;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卫生系列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取得职称与报考岗位不对应的不得加分。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加分分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职称(注:均属于卫生系列初级职称时,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优先于卫生系列初级(士)职称)、学历(注:同等学历的,全日制学历优先于在职教育学历)、面试成绩先后顺序优先确定人选;如仍未能确定的,通过加试技能考核确定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或递补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同个考场的相同类型招聘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加分分值”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人选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2)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指定县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负。
(3)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3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审批。
1.公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并进一步核查相关证件材料齐全后,确定拟招聘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凌云政府网站、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批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聘用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招聘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相关条款办理手续。
4.待遇。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入职时即办理享受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并高定2个薪级工资。受聘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即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人员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并享受财政核拨的相关经费待遇。
五、严肃纪律,明确分工
(一)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考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杜绝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三)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要发挥招聘工作的主导作用,积极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督查,认真履行招聘过程中的计划申报、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审查、调整比例、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聘用手续办理等过程中各项工作职责。县委编办要落实招聘使用计划数。县财政局要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察委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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