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靖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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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及时补充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0日至2001年8月21日期间出生);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⒋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7至2019年毕业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
2.2016年及以前的相关医药卫生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助理)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一号行政主楼508室
1.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靖江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2019年毕业的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录用〈签约〉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学生证已回收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且已于单位签约不能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提供录用(签约)方同意报考的证明;成教类毕业生需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以成教学历报考医药卫生专业岗位需提供全日制基础学历);
2017、2018年毕业的医药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考医师执业资格的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医学卫生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及相关执业(助理)资格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已有工作单位(报到证已使用)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0:30)携带报名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大道一号行政主楼508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卫健委审核后,报靖江市人社局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
2.本次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合格分5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单。
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专业类别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靖江市卫健委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为2019年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以供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一年后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9180508(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23-80292126(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9180539(市纪委(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 1.《靖江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靖江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