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含朝阳分院)2019年8月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单位:漳州市医院发布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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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加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其中漳州市医院总院46名、朝阳分院4名,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报到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6、2019年8月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以合格证书上的培训结束时间计算)的外单位培训对象;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工作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由医院具体实施。招聘全程接受卫健委监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行政办公楼(6号楼)九层人事科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表:考生下载填写招聘考试报名表。

 (二)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推荐表(含成绩单)、报到证、报名表及职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户主及本人页),报名后证明材料留原件,其他证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交报名费80元。报考职位要求提交初级资格证书的,考生如已报名参加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或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者,先提交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成绩单。经考试后拟聘用的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证书或结论,否则报考无效。

(三)考生应对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4日 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面试

医疗、护士职位按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的2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余职位按每个职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报考卫生技术岗位的为本专业知识,报考非卫生技术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综合知识。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面试办法:医疗专业面试时间15分钟;护理专业采用护理技能操作考试,时间5-10分钟;其他专业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评委选派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成绩计算和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合成后的成绩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考生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面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顺序,以单科分数高低重新确定名次。

加分条件。现在我院临床一线的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和康复科技术员,报考朝阳分院护士岗位和康复科技术员岗位,可加分,具体为:工作满1年以上的考生可在原总分基础上加分,满1年不满2年者加1分,满2年不满3年者加2分,满3年及以上者加3分,任职年限截止2019年8月31日。报考其他岗位不给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填写加分申请表交由所在科室科主任和职能部门科长签署意见,在8月14日前提交人事科审核后方可加分。逾期一律取消加分资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医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医疗和护理岗位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医院人事科负责。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考生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给予聘用。

十、待遇

市医院、朝阳分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参照编内人员标准发放工资,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十一、其它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漳州市医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路59号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082032     



漳州市医院 

2019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漳州市医院(含朝阳分院)2019年8月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漳州市医院2019年8月自主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漳州市医院2019年8月自主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doc

文章来源:漳州市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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