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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祁阳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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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及《永州市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永卫发[2019]3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制订我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卫生人才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卫健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其它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40名具有资质的医生,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差额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符合招聘职位的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公共卫生管理。视各专业报名情况,再核定各专业名额。执业助理医师需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执业医师需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治医师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13日前取得。
(三)服务期限:聘用后须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5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到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已被聘用为永州市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2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祁阳县卫健局506室。
3.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746-3226173。
4.报名要求:
a.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祁阳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基层卫生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b.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证书、资料信息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c.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8月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二)现场考核
1.考核内容: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2.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根据考核成绩高低(考核成绩相同者,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如再出现分数相同者,则按并列名次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1.考核合格人员9月4日上午7:30在县卫健局一楼集合,统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2.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采取面谈及资格复查等方式,重点对拟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审核;同时查看档案要核实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四)选岗
合格的考生,按考核成绩高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必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五、优惠政策
(一)招聘人才在工作地无住房的,用人单位可提供临时性住房,待人才购房或离开工作地后由用人单位收回。
(二)招聘人才的配偶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聘用性工作岗位。
(三)招聘的主治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合同服务期内由县财政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生活补贴。
六、违约责任
(一)违反聘用合同,未完成5年服务期限的,则解除编制。
(二)将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违约当年,违约人员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将其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
(三)向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离职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范围内公立医院招聘工作,并对其建立不诚信记录,放入档案。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祁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6-3226173
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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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祁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