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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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院发展和临床工作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招聘对象为2018和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二级及以下医院定向培养毕业生;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健康路27号);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材料
(1)考生填写《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保证信息填写齐全并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证件照2张。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盖章,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作为在职人员报考。
(4)往届毕业生根据公告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离职人员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作出承诺“本人将在体检前提供离职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届时不能提供,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3.注意事项
(1)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
(2)所有岗位不招民办高校毕业生,民办高校以学信网-高考-院校库为准。
(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审核研究,如同意添加,向姜堰区卫健委报备。经批准后,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添加时间为8月19日下午14:30-16:30。
(4)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交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予以减免。
(5)医院在官网及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加QQ群:861567826,进群修改群名片为“报考岗位名称-报名序号-姓名-专业”。
(6)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无其他隐瞒,且符合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所有考生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报名收据和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准考证》领取地点: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
(四)体检
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报名时未提供离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文件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于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责任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姜堰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112608、88112605(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101301(医院监察室)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yry.com/)
姜堰人才网(http://www.jyrc.net/)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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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