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晴隆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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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新医改政策,落实医院人事招聘自主权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2019年8月晴隆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40名合同制工作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招聘工作由成立的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临床护理20名、临床医生14名、药学2名、中医学4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 临床护理:护理专业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全国高考,有高中毕业证,中职升高职不在招聘范围),需有护士资格证,身高3875px以上,二级综合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优先(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二级综合医院银行工资证明)。
5. 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参加全国高考,有高中毕业证,中职升高职不在招聘范围。需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不需资格证。
6. 药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药学专业(不含中药学)。
7.中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8.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开考比例要求。
1、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7:00-18:00到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准考证。
3.报名地点: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9-7615690
4.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专业院校毕业证和高中毕业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在编在职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开考比例要求: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2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或取消。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专业相关知识 (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原综合楼六楼会议室,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08:30开始,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场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门诊部四楼会议室。
3、面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4、面试人员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确定。
5、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以聘用。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二)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的。
(三)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九、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待遇
一经录用参照我院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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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晴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