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开化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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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103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开化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和开化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9年8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报考临床医学、超声影像、放射影像、护理专业岗位的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报考。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7日至2001年8月7日期间出生),部分紧缺特殊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开化县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4.报考护理岗位的,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5.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定向培养毕业生只限报考医共体分院社区医学岗位;
6.截止到2019年8月7日,开化县内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具体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8.自愿在开化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5年以上,不能兑现承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8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
3、报名者需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提交《开化县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必须明确报考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精神,领取准考证时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明免交报名费),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生费用;
③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④药学、护理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根据近几年公开招聘情况,其他专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专业技能考核。笔试结束后,护理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不足1: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专业技能考核对象;其它专业不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护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技能考核人员、时间、地点的通知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发布。
(五)体检、考察。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护理专业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它专业以笔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公示。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通知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发布。
1.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考试;参加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取消聘用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指标空缺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卫生健康局无关。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6/index.html)、开化县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54/index.html)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0-6014235、0570-6019823。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