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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隆回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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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10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县人民医院24人,县中医医院28人,县第二人民医院5人,乡镇卫生院53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工作,综合素质好。
2.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能够胜任所择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隆回县2019年度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相应条件要求。本系统在编人员此次不能报考。
4.执业资格要求:凡有从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本岗位相对应的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可根据自身资格条件选择报考相应的一个职位,于2019年8月5日一8月7日(8:00-12:00,15:30-18:00)到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栋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或凭资格考试证明和经县级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的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填写好《2019年隆回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交报考费100元。
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例,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公示后实施。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考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专业理论笔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法进行;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须进行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考试,不再面试,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考试均采取纸质化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理论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操作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考试内容见《隆回县2019年度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专业理论和操作知识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8:00-12:00、15:00-18:00,凭本人身份证到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栋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3)符合报考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1:1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的方式。
3.体检
只参加实际操作招聘岗位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按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考试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高低排名;其他岗位根据专业理论笔试占70%、操作知识成绩占3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理论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县卫健主管部门、县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须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流动。该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报考乡镇卫生院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岗位,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入编及聘用手续。
选岗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2007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0387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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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