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崇左人才网发布时间: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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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崇左市、江州区紧缺人才引进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江州区政府同意,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人,定于2019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按有关规定执行;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考限定学位层次的职位,学位要与该职位所限定的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9年8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019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原则上在8月5日前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予以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即为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二)免笔试条件
根据崇左市及江州区紧缺人才引进相关文件精神,对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我市各县(市、区)基层事业单位近年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在江州区基层卫生机构工作未满5年的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2019年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笔试部分),附件2:2019年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7月26日起,可登录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或者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
2.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免笔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江州区人民政府网或者崇左市人才网站上下载并填报《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的医师执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资格证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基层卫生机构工作已满5年的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
4.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 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5.报名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8号崇左市江州区卫生健康局。
6、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5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7.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江州区人社局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8.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江州区卫生健康局在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从2019年8月12日8:30-8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期间,报名申请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占50分,《综合应用能力》部分占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8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18号崇左市江州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8:30—10:30。
4.考试地点:崇左市江州区(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江州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或者成绩条领取:9月3日—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0771—7820318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或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江州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领取成绩条。
7.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
五、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由江州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属特殊岗位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分别报江州区、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江州区卫生健康局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命题和组织。
(1)面试试题命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自治区考试院组织面试试题的命制。
2.面试的组织: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评委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1. 江州区卫生健康局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江州区委组织部、卫健局、人社局、编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核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卫健局、人社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3.体检由江州区卫健局、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聘用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江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本简章由江州区卫生健康局、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0771-7820318(江州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股)
崇左市江州区卫生健康局
崇左市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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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崇左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