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都匀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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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都匀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市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结合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紧缺现状,现决定公开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93名。为保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都匀市2019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引进原则及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单位测评初筛、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报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名额及职位
都匀市2019年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3名,具体职位详见《都匀市2019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引进对象及引进条件
1、符合引进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报考岗位所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职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5、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
(7)截止2019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国家公职人员;
(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引进程序
1、报名。根据《职位表》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向引进到都匀市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于2019年8月2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指定招聘报名地点报名(见附件3)。
2、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附件2),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报名人员身份、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4、单位测评初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测评初筛, 测评初筛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测试,测评初筛主要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进行现场测试、评比,考察其综合素质及适应岗位能力,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招聘单位成立测评初筛小组(单位测评初筛小组不得低于5人)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评初筛。测评初筛结束后,测评单位填写测评情况表,按引进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报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组织开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报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市招聘办在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引进职位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将在“都匀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进行公示。每个职位按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各引进职位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市招聘办按报考职位引进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地点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聘办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简章》中规定不得报考的;
(3)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的;
(4)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经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8、公示和聘用。经报名、资格审查、单位初评初筛、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uyun.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应聘者,无论进入到引进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引进或取消引进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都匀市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8223164(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纪律监督电话: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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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都匀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