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奈曼旗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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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奈曼旗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奈党办字[2013]45号)及相关要求,旗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补招1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
1.临床医学岗位14个,其中旗蒙医医院1个、基层卫生院13个。
2.旗蒙医医院中医学岗位1个。
3.旗蒙医医院蒙医学岗位(蒙汉兼通)4个。
二、引进办法
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三、引进范围、办法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
2.如招聘岗位无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符合条件人员不足,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具有助理执业医师或医学检验士以上资格人员也可报名应聘(旗级公立医院除外)。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卫生事业,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条件。
2、户籍、年龄条件:报考者不限户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条件
(1)报考旗蒙医医院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
(2)报考基层卫生院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专科学历必须持相应岗位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者或资格考试已通过)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符。
4、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引进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奈曼旗内现已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9日17:30。
2. 报名地点
奈曼旗卫生健康委员会614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2809818
3.报名要求
(1)本人在奈曼旗政府网自行下载《奈曼旗公开引进卫生健康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2)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专业课挂科记录不能超过五次)、户口簿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供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费用: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00元、考务费 50.00元。
(二)资格审查
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1)医学基础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2)报考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须使用蒙文试卷,用蒙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用使用汉语试卷,用汉语作答。
3.成绩要求。不限开考比例,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合格以上成绩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核。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选岗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奈曼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委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选岗。公示结束后,没有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选岗,具体程序为:公布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根据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六)聘用管理。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入职前须提供上述规定的各类证件,否则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所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所聘单位。
五、有关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奈曼旗政务网(http://www.naimanqi.gov.cn)。
奈曼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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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