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海口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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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等文件精神,经报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211名,其中公开招聘195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194名),公开考核招聘1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7月31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逢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09:00—7月31日下午17:00。
3.现场报名地点: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6号楼九楼人力资源处。
网上报名网址:
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83
4.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见附件1和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及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1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要求)。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2)网上报名
按照规定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报名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
a. 《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海口市人民医院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或附件2,本人签名);
b.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c. 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d. 学历、学位证书;
e. 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f. 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g. 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h. 需要工作经历模板的职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下载附件5,盖章)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属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和考核
1.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②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③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⑤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①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②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④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⑤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核
公开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仪表仪容、思维能力、反应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研情况及论文情况等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及计分方法:
(1)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占综合分数30%)考核:五官端正、衣着端庄、思维清晰、表达清楚、反应灵敏:80-100分;五官端正、衣着不整、思维表达欠清、反应不灵敏:60-80分;衣着不整、思维混乱、表达不清、反应迟钝:60分以下。
(2)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满分100分,占综合分数35%)考核:回答一道专业题,并接受评委提问。优秀:80以上;良好:71—80分;一般:60分以下。
(3)科研和论文情况考核(满分100分,占综合分数35%):优秀(80以上):近五年来有2篇以上核心论文、有1项作为第三完成人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或结题或立项)或有2篇以上的SCI文章。良好(71—80分):近五年来有1篇以上核心论文或两篇统计源论文、有2项作为第二完成人以上的市厅以上科研成果(或结题或立项)或有1篇SCI文章。一般(60分以下):近五年来只有统计源论文、没有科研。
考核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30%+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成绩×35%+科研论文成绩×35%。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成绩在市卫健委网站及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检时应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 66189616
联系人:邓老师,潘老师
监督电话:0898-66189617、0898-661895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98-66755323、6673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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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海口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