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盐城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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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人才紧缺现状,进一步加大对外人才引进力度,盐城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拟面向市外公开选调部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岗位 | 编制 性质 | 选调 人数 | 开考 比例 | 学历 | 毕业专业 | 职称 要求 | 考试 |
妇科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 差额 补助 | 1 | 1:3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专业化面试100% |
体检中心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 差额补助 | 1 | 1:3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 专业化面试100% |
二、选调对象
市外医疗类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7月4日),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盐城市迎宾北路62号4楼人事科);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0515-88282075。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或编制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4日)、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的复印件(由所在单位验印盖章),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市卫健委和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拟选调岗位人数1:3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由市卫健委商市人社局确定比例。
2.考试方式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为60分。面试由市卫健委和市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0515-80500740(盐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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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盐城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