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绛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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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人,其中:全额34人,差额3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25周岁及以下(1993年7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4日以后出生);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早8:00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5:3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绛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参照《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以报考;报考专业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
①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②参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③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⑤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
(3)报名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具体要求见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和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能否毕业、毕业时间等)。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 “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9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其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该单位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二)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②报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全日制大学专科知识。
③报考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将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待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如有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解决问题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③面试考官7人,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若是直接参加面试的,则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5年聘用合同。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咨询电话:0359—6524155
附件下载:
绛县201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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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绛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