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县总医院赴省内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单位:闽清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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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闽清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吸引更多优秀卫生人才,总医院拟计划赴省内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会,拟招聘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序号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招聘人数

1

闽清县白樟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2

闽清县白中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3

闽清县坂东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4

闽清县池园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补

3

5

闽清县金沙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6

闽清县东桥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补

2

7

闽清县三溪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8

闽清县省璜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9

闽清县雄江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10

闽清县塔庄中心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11

闽清县下祝卫生院

财政拨补

2

12

闽清县桔林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13

闽清县云龙卫生院

财政拨补

1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闽清县卫技人员,共计划招聘17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省内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时间与地点

第一场7月5日上午:福建中医药大学

组织资料审核面谈。

第二场7月5日下午: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资料审核面谈。

第三场7月6日: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组织资料审核面谈。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3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

(七)2019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院校往届毕业生。

(八)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19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相应的岗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将提前发布在福州市卫生人才网、高校网站、闽清县政府网站。招聘后续相关事项信息通过闽清县政府网站发布。

六、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名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七、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二)面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主要测评面试人选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八、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与2019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同时面试。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

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闽清县总医院。

十、体检和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和考核由闽清县总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一、公示和聘用

县总医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健局,并将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在医共体成员单位服务满五年。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表现不称职的或试用期满后三年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应予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项

(一)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者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总医院、闽清县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闽清县人社局配合。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闽清县人社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372858

闽清县总医院

2019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省内医学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闽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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