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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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柳政发〔2006〕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医疗卫生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19年度柳州市柳江区卫健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2019年度柳州市柳江区卫健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应聘条件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含15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
三、招聘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四、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应聘材料、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准。
2.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其他岗位需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审核完退回原件。
五、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5日。
六、资格审查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名的资格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不符合报名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资格进行复审。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比例: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时,由用人单位根据适岗评价或增设专业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筛选。
(三)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健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八、考核与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一)考核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772-7525831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0772-7217742 柳州市柳江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2-7210060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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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