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同心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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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县中医医院新建住院部已经投入使用,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2019年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3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护理岗位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总体安排,普通话标准,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 发布公告。招聘报名前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2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联系电话:0953—8022379 8024240
报考者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从县纪委、人社局、卫健局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参加。
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三张同底版一寸免冠标准照片。
(2)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19年3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采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人际沟通交往技巧及业务知识等,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公示 。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对经过报名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名单意见,提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同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试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县中医医院按规定办理自主聘用手续,试用期届满且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由同心县中医医院参照备案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未尽事宜由本次同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同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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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同心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