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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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是青海省唯一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担负着全省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药物依赖治疗(戒毒)、心理咨询等工作。主要业务范围:精神病科、药物依赖治疗(戒毒)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精神症科。医院于1981年4月1日正式接诊治疗患者,名称为“青海省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75年,1987年4月更名为“青海省精神卫生防治院”,2000年增挂“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牌子,是省市两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1年9月,被青海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评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是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专业基地。医院占地面积近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600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目前开放床位300张,在册职工2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0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0人。医院常年承担医学院校实习、见习工作,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2017年底医院获批第二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年6月19日成立精神病学教研室。
2018年开始我院启动自主招收,共招收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6名。为做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志愿参加青海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发布招生简章如下:
一、培训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的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进行系统培训,使学员结业时具备“三甲”医院住院医师水平,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培训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和制度,在相关临床学科进行以临床实践为主的轮转培训。
三、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二)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四、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及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招录计划, 2019年度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计划招生5人,招生专业精神科。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生名额(人) |
精神科 | 0500 | 5 |
五、报名条件
(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招聘的从事临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住院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单位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西医临床医学各专业。
2.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或同工同酬人员,包括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高等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拟在青海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社会人)。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西医临床医学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4.愿意在青海省各基层医疗机构从事诊疗工作;
5.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六、报名时间
2019年6月5日9:00至2019年6月24日18:00,根据首批招录情况,可能进行补录。
七、报名程序及流程
(一)采用提交电子报名表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提交电子报名表: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名更改为“2019级住培学员XX(姓名)报名表”,亲笔签名确认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
(三)单位委培学员:除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外,另请送培单位完整填写《单位委培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发送JPG格式扫描件到邮箱:1651260686@qq.com。
(四)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文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医教科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八、理论笔试和面试程序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先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通过的学员将于2019年6月25日10:00在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9楼学术报告厅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学员录取
(一)依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志愿录取相应的培训对象,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医院备案。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向社会公布结果。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卫生健康委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住培招录考试。
十、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需在阅读、了解该招生简章基础上,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学员档案由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针对有宿舍需求的住培学员提供统免费住宿;(2)提供我院发放的基本工资1500元/月;(3)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政策要求发放培训生活补助。
(二)外单位委托培训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严格按国家和青海省的相关政策及三方培训协议执行。
备注:如遇国家或青海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十一、报考咨询
联系人:李积芳
联系电话:0971—8816512、15111716965
单位地址: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医教科(西宁市城东区果洛路41号)
附件下载:
青海省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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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