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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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医院,是平顶山市卫健委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河南省全科医生培养基地、河南省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平顶山市医保、城合、农合、工伤定点医院。新建25层病房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床位规模达到1800张。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河分院(原平高集团职工医院),始建于1973年,2018年8月由平高集团整体移交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并更名,现为我院领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财物由我院统一进行调配管理。核定床位50张,下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体检中心、碎石中心等,是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今后将在做好该院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该院康复等专业发展。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0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在医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订单定向委培、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一)医疗、医技类岗位
需求专业:心血管内科等共109人。
(二)护理类岗位
需求专业:护理、特需护理共86人。
(三)特需岗位
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师岗位、急诊科的院前急救医师岗位为紧缺特需岗位,共9人。
(四)湛河分院岗位
康复治疗师共3人。
详见《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医疗、医技类岗位:
1、医疗、医技类专业实用型人才: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和上岗证、五年以上相应专业临床工作经历,并能独立开展相应专业医疗、医(药)技业务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可视情况放宽条件。
2、医疗、医技类专业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具有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公办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对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疗岗位应聘者,优先考虑聘用;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护理类岗位:
具有护理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中本科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需护理类岗位(限男性)须具有护理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中专科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延期至9月份提供成绩单,如成绩不合格或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需岗位:
特需岗位,降低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证最低服务期5年。
(五)湛河分院岗位
康复治疗师岗位,降低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证最低服务期5年。
六、招聘待遇
(一)医院为硕、博学历,中、高级职称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进修、发展及科研平台,符合《鹰城英才计划》(平顶山人才新政31条)有关高端人才引进办法者,享受相应政策;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医院给予安家费1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职称实用人才和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医院试工优惠政策:给予报销往来路费(限面试、试工均合格者,试工不合格者报销单程路费,交通工具不含飞机、火车软卧和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安排试工期间食宿(以货币形式按医院有关规定发放食宿补贴)。
(三)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四)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pdsey.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可从附件2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报名岗位按附件1招聘岗位名称填写清楚,限报一个岗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进行报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电子信箱为:hnpdsey@163.com,也可到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护理类岗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延期至9月份提供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硕士研究生规培证可延期至9月份提供,须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1日18:00结束。
现场报名地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北门诊楼四楼中部办公厅)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医院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的专业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1、医疗、医技类岗位:根据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如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护理类岗位:根据情况可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如进行笔试,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特需岗位:同医疗、医技、药学类岗位。
4、湛河分院岗位:同医疗、医技、药学类岗位。
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工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试工,试工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由试工科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六)拟聘人员公示
试工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医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75021(纪委监察室)
十、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pdsey.com/)。
咨询电话:0375—4975033(人力资源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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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